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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商丘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引进教师30名公告!

虞城人社 | 2024-08-0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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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推动我县教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经过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或政策性安置、近2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虞城县域外公办学校任课的在在岗一线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归雁计划”:

  1.本人或配偶为虞城县户籍;

  2.父母或配偶父母为虞城县户籍;

  3.配偶为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中教师20名,幼儿教师10名。

  三、基本条件

  (一)申请“归雁计划”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任何违反师德和违法违纪行为;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到45周岁(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申请高中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岗位的,第一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6.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近2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不是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的;

  6.其他不宜调动情形的。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虞城人社、虞城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个人报名

  现场报名。2024年8月5日— 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以下材料到虞城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4房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1.《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籍贯为虞城的,需另提供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登记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为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配偶工作证明;

  4.本人所在单位工作证明(附件2);

  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先原件后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所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组织试讲答辩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组织试讲,根据成绩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以《试讲通知单》为准。

  2.方式和内容。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满分80分,答辩成绩满分20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试讲教材为现行必修教材,顺序和试讲答辩内容抽签确定。

  3.其他事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试讲答辩,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虞城人社、虞城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由县人社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县教体局根据学校缺编情况及学科需求,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县财政局为引进人员办理工资手续。县编办及时为引进教师办理入编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原则上,调入教师安排在缺编学校任教,严格执行5年的服务期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县调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且今后不再纳入“归雁计划”。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实施公告由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4190139

    附件1: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

    附件2: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工作证明

  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领导小组

  2024年7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虞城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aSWB97alJ2C9YzHfYxO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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