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医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八朝古都开封,是政府举办的大型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医院创建于1951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医院。是国家级医学美容示范基地、全国综合医院中医工作示范单位。开封市骨科研究所、开封市皮肤性病研究所、开封市急危重病研究所、开封市肿瘤研究所设在我院。是开封市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
医院实际开放床张1300张,开设四个院区,分别是东部院区、西部院区、开封市医养中心院区、汴京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院区。开设47个临床病区,12个医技科室,63个专科专病门诊,30个专病中心,年诊疗服务80余万人次。
医院持续推进医教研协同创新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皮肤科是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肾病科、急诊医学科、神经内科、中医科是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儿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血液内科、普通外科是开封市重点专科。我院整合多学科资源建成了国家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中毒中心等五大危重病救治中心。牵头建设了市级重症监护中心、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等五大临床服务中心。同时组建了复苏中心、出血中心、脓毒症中心、重症胰腺炎中心、脊柱微创中心、保膝关节中心、小儿骨科中心、运动医学中心、骨科多学科会诊中心、淋巴瘤中心、骨髓瘤中心、血友病中心、重症药疹诊疗中心、皮肤良恶性肿瘤诊疗中心、带状疱疹神经痛诊疗中心等。设有中原学者工作站、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创新型科技团队;获批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
医院配备有640层高端螺旋CT、X线数字减影系统(DSA)、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直线加速器、DR、乳腺钼靶、多功能数字化胃肠X光机、高端彩色多普勒、血管内超声(IVUS)、2600速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化学发光酶免系统、自动血细胞分析流水线、P2实验室、高端胃肠内镜诊疗系统、高端呼吸内镜诊疗系统、高端手术腔镜、关节镜、显微镜、三维皮肤CT、超高端皮肤激光、体外膜肺系统(ECMO)、主动脉球囊起搏(IABP)、各种呼吸机、麻醉机等各类医疗设备2000余台(件)。
医院致力于将“以患者为中心”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设立了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持续推进门诊服务、住院服务、财务服务、医保服务、医疗文书服务、检查检验结果领取、便民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建成了制度完善、流程规范、标准明确、全程质控的质量管理体系。
我院大力加强“互联网+智慧医院”建设,在我市率先建成了远程心电中心、远程影像中心、区域检验中心、远程医学中心和互联网医院,代表我市创建五级电子病历和四级甲等互联互通示范医院。与北京协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等数十家国家、省级医院开展了远程医疗协作。我院大力开展分级诊疗工作,与121家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了医联体。
我院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先后荣获“全国VTE防治能力建设优秀单位”“全国横断面调查先进单位”“全国安康杯优胜班组”“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工人先锋号”“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药政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援外医疗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提升医疗服务标杆单位”“河南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依法治院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红十字会爱心医疗机构”“河南省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患者为中心,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扎实的内涵建设,为患者提供更有品质、更有温度、更加安全、更加高效的医疗服务,紧扣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主线,朝着建设现代化一流医院的目标勇毅前行。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1、2)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限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4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4日中午12:00截止。
在我院官方网站:https://www.kfsrmyy.com/,点击“人才招聘”- “公开招聘”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详细填写各项信息并申请应聘岗位。
(二)资格初审: 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4日中午12:00截止。
考生报名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024年6月14日中午12: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4年6月 14日中午12: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后,可自动生成《开封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2份,现场资格复审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三)现场资格复审,将在考生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前进行,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
1.《开封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直接“下载报名表”打印,无需另行下载空白表填写,本人需手动签字;
2.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须另外提供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4.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如取得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加盖单位公章)。
5.简历2份,简历中要详细写明教育经历起止时间、学校、专业,有工作经历的要写明原工作单位起止时间及所在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预览简历”--“打印”即可直接打印)。
6.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咨询电话:0371-22731739,22731769
8.缴费: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注:上述条件2、3、4、6条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清晰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文件要注明内容名称,未上传或上传格式不正确、不清晰者无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会及时在系统内反馈,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账号查看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考试
我院自行组织笔试和面试工作。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由我院自定并命题,笔试总分为100分。备考用书(点击进入)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我院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将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由我院根据招聘的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试题的出题过程必须封闭逬行, 试题及出题人相关信息按密件管理。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我院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我院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和我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我院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我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二)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我院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
开封市人民医院(网址https://www.kfsrmyy.com/)
以上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示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另外可关注开封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或微信平台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开封市人民医院 0371-22731739、22731769
监督电话 0371-22731742
附件:
1.附件1:开封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医学类)
2.附件2:开封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非医学类)
3.附件3:开封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
开封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4日
原文标题:开封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www.kfsrmyy.com/hr/index/view/id/7254.html